日前,我院联合安徽新长江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起草的《住宅物业服务 卫生保洁服务基本要求》、《住宅物业服务 报修服务基本要求》、《住宅物业服务 秩序维护服务基本要求》以及《住宅物业服务 客服接待服务基本要求》四项省地方标准已顺利通过省质监局组织的审定。
上述四项标准将为规范我省物业行业的服务行为提供重要依据,标准的实施必将提高我省住宅物业的管理水平,提高物业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,从而提高业主的顾客满意度,这对物业企业打造服务品牌,引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,对构建和谐社区和社会文明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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