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2月5日,由我院与安徽省界首市西城循环经济工业区管理委员会、界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起草的《再生铝 第1部分:铸造铝合金锭》和《再生铝 第2部分:变形铝合金锭》地方标准顺利通过专家审定。
铝作为有色金属之一,是国民经济、人民日常生活、国防工业必不可少的基础材料和重要的物质战略物资。它具有良好的回收性,是一种可以反复循环使用的金属,废铝再生比原铝生产,不仅大大降低能耗,而且消除和减少了电解生产铝过程中的有害气体和废渣的排放。目前我省的界首市再生铝行业发展迅速,此次制定的《再生铝》地方标准中对再生铝的牌号、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运输、贮存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,将有效规范产品生产和经营,促进我省再生铝行业的良性发展。
审定会上,来自中科院固体物理研究所、合肥工业大学、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、安徽华翼有色金属集团等单位组成的专家组听取了起草单位的汇报、查阅了相关资料,对标准内容尤其是技术性条款进行了细致的讨论和修改。专家组一致认为,《再生铝》地方标准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,与我省实际相结合,具备科学性、可操作性和适用性,有利于再生铝产业的长远健康发展,在修改完善后可以作为安徽省推荐性地方标准发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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