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2009年年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年审范围:
2009年1月1日前各单位领取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》。
二、年审时间:2009年5月1日至7月31日。
三、年审地址:安徽省行政服务中心1楼省质监局窗口(宣城路103号)
联系电话:2883562、2868527
四、年审应提交的材料:
(一)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、副本原件及IC卡;
(二) 批准成立证书或文件;
1、 企业: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;
2、 机关:“三定”方案或人员编制批文、法人任命文件复印件;
3、 事业单位: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;
4、 社会团体:社团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双面(年检记录)复印件;
5、 基金会: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;
6、 民办非企业: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;
7、 工会: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原件、年检报告及复印件;
8、 其他依法成立的单位并经相应政府主管部门登记证件或相关材料。
五、注意事项:
(1)凡组织机构的信息发生变化时,请携带单位公章办理代码证书变更手续;
代码证书到期的,请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办理换证手续;
组织机构依法终止的,请持注销证明及代码证书正副本原件办理注销手续;
代码证书遗失或毁坏的,需登报作废并及时申请补发;
新成立的单位请及时做好申报工作。
(2)所提交的执照或登记证书须已参加2009年度登记机关的年审;
(4) 年审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及下载的表格请用A4纸。
安徽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
二00九年四月二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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